一拳超人中的主角在第一集跟怪人對決時講的第一句話,「我只是因為興趣在當超人的男人」。

多年前有探討過興趣跟娛樂的差別,得出的答案是,興趣是能自爽又能對其他人產生有價值的事,娛樂就是搞自閉自爽的事,像我如果喜歡打遊戲那充其量只是娛樂,倘若我打完遊戲寫攻略放上網路跟大家分享就是興趣。

依照這個邏輯,在軟體工程領域中,如果你熱愛coding,但只是自己默默的完成coding,就只是娛樂,如果你很愛coding,且也會想寫Blog跟大家分享你學到的技術,又或者是幫公司賺錢產生價值,那都算得上是興趣。

我寫Blog只是想符合我當初定義的興趣,能透過網路幫上一些看我文章的人,但我想帶來的價值不僅僅只是寫寫Blog分享技術而已,我想做出能改變世界的產品!

幻想對我來說僅僅是娛樂嗎…喔不~幻想也是興趣…因為我讓看到文章這邊的你笑了XD